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扩建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意见的公开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btsww.com/home/picture/info/catId/21/id/18.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函件向建设单位索取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企业周边的单位及周边群众的意见,内容包括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或者
http://www.btsww.com/home/picture/info/catId/21/id/18.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或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巩文,15547802333,
递交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设置专人接受社会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09月22日,在此期间可以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本工程位于内蒙古金属深加工园区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8日
2.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1.包头市佳蒙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硫酸镁废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期扩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意见稿.pdf